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,全國政協委員、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朱征夫將自己的提案聚焦在“加大對制假售假的打擊力度”上,引起廣泛共鳴。目前,雖然通過大數據技術能夠有效開展線上線下打擊,但是假冒偽劣治理依然存在難點。代表委員建議,通過完善立法與監(jiān)管體系,提高違法成本等方式,提高打擊制售假冒偽劣產品的震懾力。
近些年,針對制假售假行為,盡管治理的呼聲越來越高,打擊的力度越來越大,但假貨的生產銷售鏈條仍然頑強地生存在陽光之下,甚至輿論中還存在著一小部分聲音,要求在某種程度上容忍假貨的存在。殊不知,這種容忍會給全社會帶來深重的危害。一方面,假貨大多品質低劣,會降低消費者的消費體驗,甚至帶來不可逆轉的傷害,另一方面,假冒偽劣商品的存在,是對知識產權的侵犯,損害了正規(guī)廠商的權益,也嚴重挫傷了企業(yè)創(chuàng)新研發(fā)的積極性。從更宏觀的層面來講,假貨泛濫,擾亂了市場經濟秩序,還有損中國制造的形象塑造。
為根治假貨問題,幾年來,公安、工商等職能部門查窩點、封渠道,打擊持續(xù)不斷,眾多電商平臺和企業(yè)也在運用大數據等新技術,開展線上線下協同打假。可惜的是,成效雖有,卻依然沒有把假貨驅逐出市場。這固然有制假售假者身份更隱蔽、手法不斷翻新的原因,但更重要的是,打擊的最后一環(huán)軟弱無力,依據現行的法律法規(guī),對制假售假者的懲處,既不能讓他們付出相應的成本和代價,也不足以起到震懾作用。
現在,關于假貨的治理,進入執(zhí)法和司法程序后,一個不能回避的現實是,案件舉證困難,定性門檻過高,同時對違法者的處罰卻相對輕微。據報道,在2017年,一電商平臺通過大數據模型體系共排查出4495條銷售額遠超過起刑點的制售假線索,最終能夠依據現有法規(guī)刑事打擊的為469例,最終有刑事判決結果的僅33例,比例不足1%,判緩期執(zhí)行的比例高達79%。如此大比例的違法者得不到應有的懲處,顯示出治理手段的孱弱無力。違法成本低,維權成本高,無怪乎假貨泛濫成災。
針對“打假”,今年兩會代表委員們普遍的建議是,通過完善立法與監(jiān)管體系,提高違法成本,這一建議切中了當下治理機制的薄弱環(huán)節(jié)。尤其是從立法的角度,完善打假相關的法律制度,可以明確制假售假的違法邊界,有助于形成社會共識,削減全社會對假貨的容忍空間。
而加大對制假售假者的懲處力度的建議,是給擊向假貨的重拳加上讓對方“傷筋動骨”力道,讓制假售假鏈條上的所有違法者面臨“傾家蕩產”的風險,失去以身試法的勇氣,從而期待司法形成真正的震懾效應。其中“降低制假入刑門檻”的提出,是借鑒酒駕治理的成功經驗,以入刑來提升執(zhí)法剛性,來彰顯監(jiān)管力度和決心,正如全國政協委員朱新力所說,“只有堅持像治理酒駕一樣的理念,通過嚴刑峻法表達國家對假貨零容忍的態(tài)度,才能從根源上解決假貨問題。”
無論如何,假貨泛濫成災的現象不可再縱容下去,之前治理的左支右絀、孤軍奮戰(zhàn),需要健全的長效機制來改善,而嚴刑重典的施行,也許是扭轉監(jiān)管寬松氛圍的關鍵一環(huán)。(集月音)